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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nt 72如何对待装修公司的随意“创新”,Point 73如何防止家装工期拖延

    Point 72如何对待装修公司的随意“创新”

    Tips &for you温馨提示

    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就延期的违约责任做出明确规定:每超过合同规定的装修期限一天,装修公司须向房主支付总价款1%的违约金,同时房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善后处理办法:不支付任何装修费用。如果有了这样严格的违约责任,装修公司必然不敢掉以轻心。

    在实际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总会有“创新”,所谓“创新",就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工程。还有一些装修公司或工头在报价的时候会故意把一些明显需要的工程舍弃掉,等签了合同报完价后再以创意的形式提出来,由于装修已经开始,所以这个时候的单价就不是由业主说了算了,而是由装修公司说了算。要想避免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在签合同之前多方面征求意见,看看装修公司的报价单是不是将必须有的工程有意删减掉了,如果确认无误,那么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无论提出什么“创意”,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口回绝。

    Point 73如何防止家装工期拖延

    约定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业主在同装修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时,就应该明确约定具体的完工期限及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完工期限以验收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分期付款,即按工程进度付款,而且必须保证有一部分款项,最好是30%左右,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不想让家装工程延期,还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不要在装修高峰期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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